“我们提的建议真能写进法律法规?”
初冬时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内活力无限。在《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部署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为提出高质量立法建议的鼓楼区人民法院、刘大伟、范浩生、董强强、韩大平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后,首次公开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也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履职平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条例》中,市政协委员刘大伟提出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权劝阻区域内扬尘污染行为”的建议被采纳,这让参加政协立法协商座谈会的他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我提出的建议能被立法机关采纳,感到很受鼓舞,也为我今后的工作增加了动力。”这一刻,“法规载满民意”更加具象化
鼓楼区人民法院是我市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在这里,普通百姓也有机会参与立法。
“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重点监管”“建立健全扬尘污染跨区域治理机制”……今年7月初,《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该立法联系点举行,各方提出的3条建议最终被采纳。参与座谈的群众代表说,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直达立法机关,保障立法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汇聚民心民智。
“以前觉得立法是神秘又遥远的事情,现在我们可以随时发表立法意见,在家门口就能参与立法征询会议。”市人大代表韩大平深有感触地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设为主阵地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家站点”等履职平台作用,设置立法信息采集点,让传统代表履职平台成为参与立法联络新载体。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韩大平提出的“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考核”,这条“小切口”的意见建议最后都体现在法规条文中。
畅通机制,让民意直达。为了有序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对法律法规影响受众进行分析,初步确定征集对象和范围,定向开展调研走访、意见征询、集中座谈;综合整理后,将采集到的信息直接送达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座谈会前我们都会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准备好立法建议。”相关工程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范浩生和董强强对条例征求意见专项座谈会充满热情和期待。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他们分别提出删除“实行项目代建的工程,代建合同中应当明确代建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2条意见,并在《条例》后续修改中得到吸纳体现,有效鼓舞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把“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重要内容。对此,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激励机制,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对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全方位充实完善,有效拓宽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覆盖面。
信息来源:徐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