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关系案件,依法判决撤销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这也是井冈山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便确定恋爱关系,因吴某在外地务工,恋爱期间双方通过微信聊天沟通感情。2024年2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吴某要求李某随其一同外出务工,李某父母告知吴某,李某曾患有精神疾病,需长期服药,不适合外出务工。因李某需长期服药,不宜生育小孩。为此,吴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本案中,从李某多次住院诊疗记录可知,李某婚前便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与吴某结婚登记前并未告知吴某其患有该疾病的事实,影响了吴某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判断。现吴某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诉讼,理由充分,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结婚意味着双方自愿共同面对以后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所以双方应该足够信任和坦诚。在结婚登记前,如果一方确实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向另一方如实告知,以保证对方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真实完整,从而更好地尊重和保护双方的婚姻自主权。
作者:练小燕
编辑:黄伟
校对:谢旖
审核:刘勍健
核发:汪启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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