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撑起一片安全蓝天——明珠学校安全倡议书

旅行   2024-09-26 16:20   陕西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您在交通出行中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孩子对交通安全的认知。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落实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响应县“创文”工作精神号召,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周边实际情况,特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到不无证驾驶,车辆务必上牌,不得加装遮阳伞,不驾驶老年代步车。驾乘摩托车时需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以自身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二、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着力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明确未满 12 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 16 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在校外骑共享电动车且载人、相互追逐竞驶)。
三、行车过程中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超员超载、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文明礼让行人。
四、与孩子一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时刻提醒自己和孩子远离交通事故。
五、学校门口禁止停放电动车、汽车。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应停放在离学校十米以外的区域,学生自行有序排队上下学。
六、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们要认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得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用于上下学。
七、杜绝家长纵容或带领孩子购买校门口流动性小商贩食品,如糖葫芦、油炸辣条等,这些食品卫生、质量无法保证。
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将依法暂扣车辆,并通报至学校。


步行上学须知


1.对于走路上学的孩子,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走路要集中注意力,走人行道或者人行横道线,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2.监护人应与孩子一起实地体验上下学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文明出行意识和习惯。 

特 别 提 示


1.告诉孩子,出行途中,千万记住安全第一,如果遇到突发情况也不要慌张,要冷静地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2.社会车辆请尽量避开校园周边等易拥堵路段、时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错峰出行或提前选择绕行路线。


尊敬的家长,我们真诚地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共同来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洛川县明珠学校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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