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风雪交加
案情回顾
董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先后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催要,董某一直未归还欠款,王某遂将董某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董某归还30万元及利息,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王某诉讼请求。
▲执行干警进入执行标的存放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查控,但被执行人董某名下并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推进执行进度,执行干警多次同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进行现场走访,发现被执行人董某在武川县一处库房存有3000余袋土豆,同时养有31只活羊,目前正准备出售,而这些土豆和活羊是当前仅有的可供执行财产。
因财产特殊,执行干警认为活羊、土豆若通过常规评估拍卖方式进行处置,不仅容易贬值,且相对较高的保存费用也不利于实现利益最大化。综合考量各方面原因后,11月26日,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被执行人库房所在地,并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和解工作。过程中,经过双方当事人询价、反复议价后,得知目前土豆以及活羊的市场收购价格较低,如果此时进行出售,对双方当事人都会造成经济损失。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执行干警现场进行释法说理,讲明诚信履行、依法履行的重要性,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寻找活羊和土豆的买家,待售价合适后进行出售,逐步偿还账款。而3000余袋土豆以及31只羊,则由新城区人民法院以“活查封”的形式进行查封,便于双方当事人及时进行处置,案件化解中的难题也得以解决。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这“一公里”的路上,有时大雨倾盆,有时漫天飞雪,存在各种困难与挑战。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以“暖冬执行”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新城区人民法院、呼和浩特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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