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71号),现有企业职工马琴琴等2人提出申请,经我中心审核,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53-8612106、8022649
附件:2025年1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