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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名额
陇南市行政执法信息中心共选调5名工作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学校、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和中央、省驻陇南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6.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到市司法局报名;县乡符合条件人员到各县(区)司法局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
(1)《陇南市行政执法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电子版);
(2)《陇南市行政执法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并附电子版);
(3)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是否同意报考、入编情况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并由人事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4)参加工作分配文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参加工作或转正定级后职务职级未发生改变的不需提供);
(6)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市、县(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反馈。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经等比例减少计划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终止选调程序。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40%,折合总分为10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6日在市司法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陇南司法”“陇南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2:1;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2:1的,终止选调程序。
(三)面试
面试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市司法局派出2名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者,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选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审批
(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市司法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本单位和拟选调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人社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有关要求
各县(区)司法局、人社局要高度重视,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调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咨询电话:陇南市司法局:0939-5916558
武都区司法局:0939-8213684
宕昌县司法局:0939-6121737
文县司法局:0939-5928360
康县司法局:0939-5121015
成县司法局:0939-3213084
徽县司法局:0939-7521335
西和县司法局:0939-6621915
礼县司法局:0939-4481225
两当县司法局:0939-7121617
监督电话:0939-5918113
陇南市司法局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陇南司法
监制|丁维全
审核|杨生军
编辑|张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