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末,就讲讲企业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后果。
最近,应急管理部公布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其中对危化、矿山、冶金企业从从业人员数量上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列出了详细的处罚清单。
应急部门一旦发现,那就不单单是限期整改的事了,同时直接罚。后面要是限期之内未整改,也就是没招到注册安全工程师,直接被当成重大事故隐患对待,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继续接着二次罚,在第一次处罚金额的基础上加十万,而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罚款。
条款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那些,说的有些笼统,咱也不知道什么人属于这一范畴,我就在这列举一下,你主要负责人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这个责任人员范围,其次,招人属于人资部门的事,人力经理自然也是处罚对象。
当然了,安全总监或安全副总到时候会不会也被罚,算不算其他直接责任人,不好说。不过,我想说,你没中级注安证,却还待在安全管理领导岗位上,这本身就是一种以身犯险的愚蠢。
这个,很显然,对整个注册安全工程师链上下游都是利好消息。
找不到工作的人,考上这个中级注安证,就业机会和把握性多了,对企业来说,你想不重视都不行,不跟你商量,人命关天的大事,发现直接就罚。
不过,有一个趋势,咱们得冷静客观意识到,都不用未来了,就是现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已经露出了过剩的苗头,想想也符合规律,当一件事大家都在嘴上谈,都看到是机会时,其实那已经不再是了。
赛道的拥挤,最后反应在现实中的结果,必然是工资越来越低,越来越不值钱。
前段时间,我文章中提到的应急部征求意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属于安全评价师这个文件,这倒是一个新领域,新赛道,提前谋划,提前决策,等到真正落实下来,抢占第一机遇。
11月22日,陕西榆林神木应急局通报了一起较大事故,20日14时55分许,企业的废水处理项目在污水处理设备调试过程中,由于蒸汽超压引发炸裂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设备还在调试阶段,按理说,调试这种事,应该是设备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进行,对企业员工,可能一切都很陌生,但对这些专业调试人员来说,那自然属于轻车熟路。
具体情况究竟如何,等待后续官方通报吧。
现在,对企业和企业家,最包容,最保护,高层专门开会说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前段时间,某地的警察私带警械到江苏对企业家远洋捕捞,中途企业老板在浙江跳车后直接报警,最后俩警察被公诉判刑。
但唯独安全生产这事上,永远的红线,永远的底线,别想碰,只能高度重视,谁碰谁承担后果。
其实道理很简单,发展经济为了啥?
不就是人能活得好一点嘛。
如果连人的命都不重视了,发展的意义在哪?
如果对未来还有什么不确定的话,那对安全管理的重视越来越强,一定是非常肯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