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布《2024年第二批气象服务机构能力评价结果公示》。3家雷电防护企业荣获气象服务机构能力评价一级。
根据《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气象服务机构业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气协发〔2021〕33 号)等有关文件,本着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经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严格评价并审定,现将中国气象服务协会2024年第二批气象服务机构能力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2月23—29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咨询评价部书面反映,所反映的内容应论据充分、实事求是。若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以个人名义提出,须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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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credit-cmsa@chinamsa.org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