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 | 整治乱停乱放 让共享单车驶入“安全区”

时事   2024-10-31 14:29   吉林  

近年来,我市城区大街小巷迎来一批深受广大市民欢迎的出行工具——共享电动车。市民只要扫码就可轻松实现城区自由出行。共享电动车省力省时、费用合理,既改变了城市交通出行模式,又方便市民的短途出行,而且还缓解了汽车出行拥堵、停车难的问题。然而,共享电动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衍生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的现象,严重影响城市整洁、畅通、有序,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

最近,记者走访了我市主城区的多个主次干道以及商圈周边,都发现了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有的地方横七竖八停放的共享电动车不仅占据了盲道,还将本就不宽的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有的共享电动车直接被停放在行车道上,对附近交通造成阻碍,也埋下了交通事故隐患……

10月22日,在华原街上,记者看到,原本应该停放在划定车位线内的一辆共享电动车,停放到了路边机动车车位内,导致停车位无法停车。有的共享电动车东倒西歪地停放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甚至“占领”了盲道,让行人无路可走,无奈之下,行人只得借道走在行车道上,十分危险。在市体育馆附近,虽然设置了专门的停车位,但依然有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金钻商圈附近,共享电动车停放得杂乱无序,一些共享电动车已经倒在地上,影响行人通过。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共享电动车往往投放在人群集中、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公交站等区域周边,也有的投放在公交车到达不了的地方。使用共享电动车的人群中,因使用扫码开锁程序比较复杂,一般年轻人居多,而在如何停放上,全凭用户自觉,如果在使用程序上没有额外扣费后,大家就是随手一丢、乱停乱放,这也是采访中市民反映意见最大的一点。

随处停放的共享电动车,本身作为便利性的交通工具,如果规范不到位,就会成为城市文明的阻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消防车通道、盲道、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以及有关部门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车。

目前,我市城区有两种共享电动车,其中美团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约1000台。为了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打造市民绿色出行方式,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我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第二条规定,“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管理,遵循属地管理、企业主责、科学配置、合理布局、规范有序、便民利民、多方共治、文明共享的原则。运用科技手段,建立严格规范的共享单车投放机制和完善的日常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共享单车与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在制度中,对于运营企业所属责任有明确规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对所属车辆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车况良好、摆放有序、无违规设置广告。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排除车辆安全隐患。在公交站点、商业集中区、办公区以及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运营企业应当合理增派人员巡查、管理疏导和建立处置制度,避免出现共享单车过度集中,影响市容环境,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另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检查考评工作。在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对停车区域混乱、线下运营管理不力、所属车辆乱停乱放严重、未成年人违规使用车辆、出现大量车辆堆积或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执法单位提醒告知或督促责令整改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采取代履行、社会公开曝光以及进行约谈、暂扣车辆或取消运营资格等相关措施。”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在工作中,该局工作人员也了解到我市城区运营的共享单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另外,一些使用者在骑行时,不遵守交通法规,有的不戴安全头盔,甚至在骑行过程中嬉戏打闹,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为更好地管理共享单车的运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与投放企业进行沟通,提议加大运营管理,加强对所属车辆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另外,车辆定位系统不精准、停放设施不完善,用户在很多时候找不到停车点位,造成随意还车、随意扔放车辆,致使城区主次街路经常出现车辆倒地、无序停放,甚至堵塞交通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情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多次责令运营企业及时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但效果并不明显。今年5月至7月,该局多次采取代履行等方式清理违规停放车辆290余台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工作中,他们督导投放企业提升技术水平,解决停放秩序和还车问题,督促企业加大运营投入,增设车辆停放措施,强化维护管理,服从和配合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实施违规停车用户信用分管理措施等。同时,也呼吁政府部门创新对共享单车的服务和监管模式,共享单车企业探索实施新的运维方式,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全力促进社会各方协调合作,实现共享单车共管、共治、共享。



终审 | 林宏

复审 | 白延波

初审 | 尹超群

编辑 | 杨艳峰

记者 | 刘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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