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对于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培育消防安全文化,构筑“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案例一
2013年6月3日,吉林一禽业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主要原因之一是主厂房南部主疏散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
案例二
2021年6月25日,河南一武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起火建筑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在外窗上违规设置防盗网。
什么是“生命通道”
就消防领域而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生命通道”主要是指在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中,能够帮助遇险群众安全疏散逃生,供消防救援人员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用通道。主要包括人员疏散通道、应急救援通道、以及紧急状况下作为应急避险避难和逃生的通道。
(一)人员疏散通道
人员疏散通道主要是指在建筑物内具有足够防火和防烟能力,能够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既包括平面方向的内部疏散通道和疏散走道,也包括人员竖向疏散的安全通道。包括以下几类:
1.疏散门。是指设置在疏散出口上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的门。像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室内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门,以及其他建筑中使用人数大于60人的房间或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大于30人的房间门,应为平开门或在火灾时具有平开功能的门,侧拉门、卷帘门、旋转门或电动门,包括帘中门,在人群紧急疏散情况下不能保证安全、快速疏散的,是不允许用作疏散门。
不应使用侧拉门或电动侧拉门(×)
侧拉门两侧应设置平开门(√)
不应单独使用卷帘门(×)
卷帘门的侧面应设置平开门(√)
2.疏散走道。是指建筑中在火灾时用于人员疏散并具有防火、防烟性能的走道。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1米,不允许使用镜面反光材料,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民用建筑中长度超过20米的疏散走道应采取排烟等烟气控制措施。
疏散走道不应使用镜面反光材料(×)
疏散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1米(√)
使用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
使用机械排烟的疏散走道
疏散楼梯间是建筑内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主要竖向通道,必须防止在楼梯间内发生火灾或火灾通过楼梯间蔓延,所以,凡可能引发火灾或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均不应设置在楼梯间内。比如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疏散的凸出物或障碍物,也不能设置或穿过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住宅建筑受平面布置限制,在楼梯间中允许设置水表、电表、气表、可燃气体管道等,但应采取防止管道意外损伤发生泄漏的措施,设置位置不应影响人员疏散和正常通行。
4.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图4 安全出口图示
(二)消防救援通道
消防救援通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设置在建筑外墙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灭火救援的专用通道,以及为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救助遇困人员,满足举高消防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专业车辆操作而设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包括以下几类:
1.消防车通道。是指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除受条件限制只能设1条消防车通道的公共建筑外,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沿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住宅建筑至少沿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
图5 消防车通道图示
图6 消防救援口图示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的裙房及其他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满足承受消防车满载时压力的要求,坡度也需要满足消防车安全停靠和消防救援作业的要求。
图7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三)紧急状况下作为应急避险避难和逃生的通道
紧急状况下作为应急避险避难和逃生的通道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人员无法通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急逃生时,可借助窗口、阳台、消防救援口等部位,利用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或通过消防救援人员从消防救援口开辟路径进行逃生的通道,以及供人员临时躲避火灾及烟气的避难层和避难间。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不是特殊必要、万不得已的情况,建筑物的窗口、阳台等部位切不可作为疏散逃生的首选。
1.建筑物外墙的窗口、阳台。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为方便灭火救援和人员的应急逃生,窗口、阳台等部位也可以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包括逃生袋、救生绳、缓降绳、折叠式人孔梯、滑梯等,设置位置要便于人员使用且安全可靠,但并不一定要在每一个窗口或阳台设置。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确需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2.避难层、避难间。是指火灾时用于建筑内的人员临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的楼层或房间。
对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使用人员多、竖向疏散距离长,导致人员的疏散时间长,应设置避难层,以便为人员安全疏散和避难提供必要的停留场所。除可布置设备用房外,避难层不应用于其他用途。
高层的医疗建筑,因为其特殊的用途,决定了其中有部分人员在火灾时难以及时疏散出建筑物,需要为这些人员提供临时避难的场所,这就需要设置避难间。
避难间可以利用平时使用的房间,如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前室,但不应利用合用前室,以防止病床影响人员通过楼梯疏散。同时,避难间的可用面积应考虑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家属所占面积和病床所占面积。
图9 公共建筑避难层(间)设置位置剖面示意图
每个单位、每名公民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的直接责任人。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涉及到每个行业、每个单位以及每一个公民,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来源:鹤山发布
责编:杨雪
校对、审核:廖思敏、李胜佺、殷奕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