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的是
办理夫妻间变更业务的前提
那么办理“夫妻变更”
需要注意什么呢?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五条: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办理业务前
可别忘了先准备好办事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2.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 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双方结婚证原件;
5. 机动车标准照片(提供车身左前方45°照片或开车至车管所查验区现场免费拍照);
6. 原机动车号牌(仅限重新选号的)。
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此业务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必须处理完毕,机动车状态为:正常(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需要重新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将车辆驾驶至牌照免费拆装处拆卸号牌;
如未携带机动车标准照片可至车管所查验区拍摄照片;
至车管所业务大厅取号办理;
夫妻双方至业务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受理并缴费;
需要换号的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符合条件的可以保留原号牌号码,无需再选号);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至号牌领取处领取机动车号牌(新能源汽车核发临时号牌,车主需向号牌领取处提供邮寄地址,等待正式号牌寄递)(保留原号牌的无需再领取);
前往牌照拆装处免费安装号牌。
温馨提示
来源:连云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