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场监督管理局梧桐树监管所受理了一起投诉,消费者张女士反映,她在临河镇辖区内某烧烤店就餐时,所使用的是商家从消毒柜内拿出的消毒餐具,并非塑封包装的消毒餐具,但依旧被收取了1元/人的餐具费,而且该店经营者明确表示,店内没有免费餐具提供,认为该店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不合理。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该烧烤店了解情况,发现该店向顾客提供的碗、杯子、盘子等餐具确实是通过消毒柜消毒的餐具,消毒保洁柜等设施使用正常,1元/人的餐具费是商家向顾客提供一次性筷子头的费用,而且在顾客点菜菜单的显著位置进行了标注。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向该烧烤店经营者指出,根据《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作为餐饮单位,不能将餐具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餐饮经营过程中,商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餐具,如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必须在点餐前征得消费者同意。在餐饮场所就餐时,消费者有选择免费餐具的权利,商家有义务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商家不得强制让消费者使用付费消毒餐具。
在这起投诉中,烧烤店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收取餐具费的行为,是将自身本应该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变相转嫁给了消费者,这种让消费者为其主体责任买单的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第八条(一)(二)款之规定,构成“将自身义务转嫁给交易相对人并收取费用”和“另行收取已包含在商品价格中的服务费用”的违法行为。
经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该烧烤店店主意识到自己违规收取餐具费行为的错误,主动向张女士退赔了多收的餐具费,并表示将立即整改,在菜单中取消餐具费的收费项目,今后在顾客进店消费时将不再收取餐具费。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商家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付费消毒餐具并收取餐具费的,消费者可以拒付,或者在付款后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记 者:王 雨
本期编辑:彭雅茹
责任编辑:路 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