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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403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楚建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边旭红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实现,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边旭红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楚建忠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到位金额10%奖励;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楚建忠下落并使本院成功拘传到庭的,给予奖金5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楚建忠
公民身份号码:410402******1519
住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南段锦绣花园64号楼4单元2层东户
执行案件:(2023)豫0403执恢255号
未履行标的:185000元
举报电话:0375-2863668
联系人:白法官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 |卫东区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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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403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楚建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边旭红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实现,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边旭红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楚建忠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到位金额10%奖励;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楚建忠下落并使本院成功拘传到庭的,给予奖金5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楚建忠
公民身份号码:410402******1519
住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南段锦绣花园64号楼4单元2层东户
执行案件:(2023)豫0403执恢255号
未履行标的:185000元
举报电话:0375-2863668
联系人:白法官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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