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
电动三四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电动三四轮车当“万能车”
却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一
车辆编号:潘村镇08011
车主姓名:吴**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02日
违法地点:X148县道明光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二
车辆编号:石坝镇07659
车主姓名:戴**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03日
违法地点:明光市石坝镇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三
车辆编号:永康6226
车主姓名:鲍**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S319省道定远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车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案例四
车辆编号:无号牌
车主姓名:陈**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违法地点:全椒县S210省道与富安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座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曝光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当事人
以及其他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小编为了收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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