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
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一、选调名额
2025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024名(详见文末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四、选调程序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阅览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6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的3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志愿、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参加四川省2025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考试,且已同招录机关签约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向上滑动阅览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工作安排
向上滑动阅览
(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按有关规定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
(三)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926430、028-86626583。
2.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 |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党的建设、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