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参保单位,截止到2023年底无失业保险费历史欠费,2023年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单位)中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纳入返还范围。非严重违法失信的;非僵尸、非工商注销(吊销)的单位。
以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度参保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信息确认和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31 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申请稳岗返还,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一)免申即享
省就业局通过数据共享比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确认(具体方式:搜索http://103.203.218.134/网页,点击1。注册—2.法人用户注册—3.登录—4.法人登录“CA证书登录或者已绑定经办人的电子社保卡”—5.法人服务—6.稳岗返还确认,已注册的请忽略步骤1和2),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镇或者街道便民中心)窗口(见附件1)现场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和联行号)、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 (二)自主申领(劳务派遣机构须线下申报)
对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符合条件又未在免申即享范围内的单位,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模块自主申请或前往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镇、街道便民中心窗口线下办理。
(一)免申即享
免申即享确认的单位不用提交资料。只需查验营业执照或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和联行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确认的,生成确认表,经办人即登陆人姓名;现场确认的,确认表打印后由经办人签字。 (二)自主申领
自主申领单位需提交的资料:1.签字盖章的《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附件2);2.盖章的单位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和联行号)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务派遣机构申报资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2024年稳岗返还申领表》(附件2);《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附件3)(交电子版和纸质版);《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附件4);《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补贴单位人员明细台账》(附件5)(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劳务派遣单位申领中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稳岗返还同时应出具的资料:
①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和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和联行号);
③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④2023年12月自有员工用工花名册和《2024年劳务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人员明细台账》(附件5)(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⑤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经营报告书(年检报告);
(3)劳务派遣单位代为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稳岗返还(如果被代申领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则仅能为其自有员工申领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以下资料:
①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②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
③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的员工花名册和《2024年劳务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人员明细台账》(附件5)(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④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2~3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及发放明细表。
(四)特殊情形
对初筛免申即享名单中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参保单位可确认不通过,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重新申领。 参保单位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划型等初筛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佐证资料,由经办机构重新审核。
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应提供正确的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提供在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者银行账户。
劳务派遣单位需在稳岗返还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及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提交至申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未按规定拨付实际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和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应要求其退回未划拨资金,并取消次年稳岗返还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前已注销、撤销登记信息或注销参保信息的单位不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应将稳岗返还资金纳入专账管理,并按规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翠屏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2: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表.docx
附件3: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docx
附件4: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docx
附件5: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补贴单位人员明细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