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 | 让儿童优先有“保障” 让幼有优育有“支撑”——我市婴幼儿健康和托育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政务   2024-11-01 21:56   山东  

10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健康东营 你我同行”系列新闻发布会“聚焦老幼健康、呵护朝夕美好”专场,邀请到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主任付深松,广饶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兴章,东营区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杨国良,利津县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武俊燕,市卫生健康委医养健康与人口家庭科科长李秋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对婴幼儿健康和托育服务工作最新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实施婴幼儿健康促进行动  让儿童优先有“保障”

坚持“健康东营、儿童优先”的理念,深化妇幼健康服务,成效显著。2023年全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54‰和2.18‰,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一)抓防控,全力守护母婴安全。一是深化防治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二是重点监管高危孕产妇。落实孕产妇“五色”管理,实现高危孕产妇专人专管。截至目前,全市“红色”级别孕产妇共79例,其中危重孕产妇55例,经救治已全部转危为安。

(二)拓内容,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一是实施全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2.91%,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0.18%,建立0-6岁儿童听力、视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五类疾病免费筛查服务体系。二是拓展服务职责。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 疾病预防等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每年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保健人员进行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为托育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育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进行监管。三是推进融合发展。抽调儿科医疗保健专家组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由儿科、儿童保健、儿童疾病防控等方面医务人员担任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建立婴幼儿保育、儿童保健、医疗护理、托育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成员的市级托育服务人才库,逐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科学决策和专业化水平。

创新托育服务新模式  让幼有优育有“支撑”

聚焦“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目标,出台《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满足城乡居民的送托需求。目前,全市托育服务机构达到218家,可提供托位11551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25个。

(一)建体系,供给方式越来越多元。一是推进幼儿园发展托育服务。已有140多家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位6000多个;其中有84家公办幼儿园备案托班,提供托位2700多个。二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落实水电气暖等方面优惠政策,扶持民办托育机构建设。全市218家托育机构中,民办托育机构占比达到61.47%。三是积极发展社区托育设施。提供“家门口”的托育服务,方便群众就近送托,已备案2处高标准的社区托育机构;2024年新建成10处嵌入式社区托育设施。四是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利津县、广饶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运营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处、县级3处。

(二)惠民生,扶持政策越来越健全。一是扩面托育补贴。2024年7月1日起,将9月份及之后满3周岁(不含已满4周岁)仍在公办幼儿园托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含依法备案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的婴幼儿纳入到托育补贴发放范围之中。二是实施托位补助。对2023-2025年新建、扩建、改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成的备案普惠托育机构的每个新增托位,分别按照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2024年以来,已为2023年度新增的1258个普惠托位、送托的352个幼儿的家庭分别发放补贴251.6万元、28.36万元。三是实施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机构高标准发展提升项目。在2024—2026年期间,全市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个普惠托育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市财政给予每个主体一次性补助5万元,助推机构改造升级。

(三)强内涵,托育服务越来越规范。一是规范服务内容。引导托育机构对照国家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践行儿童优先发展理念,遵循0—3岁婴幼儿各月龄段的身心发展规律,逐步完善一日生活安排及婴幼儿照护规范,提供合理膳食,安排适宜活动,注重体格、感觉运动、语言认知、情绪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全面发展。引导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需求,实施回应性照护;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测评,关注婴幼儿气质和个体差异,通过交流、游戏等日常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照护指导,发展婴幼儿潜能,促进婴幼儿在关怀及赋能的良好环境中健康成长。二是加快队伍建设。支持驻东营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托育专业人才。鼓励从业人员考取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定期开展保育(保健)人员轮训培训,增强专业知识储备。2024年,举办了全市保育(保健)人员培训班,培训学员960余名。

(四)重监管,安全管理越来越规范。一是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托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备案托育机构专项整治”,开展全面巡查检查和薄弱环节治理,实施托育机构“安全清单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2024年督促45家机构整改提高。二是加强托育信息服务。建设“育东宝”智慧托育管理系统,归集托育机构资源信息,逐步实现托育服务全方位、全时段“一张网”实时监控、动态常态监管。在健康东营服务号开设“‘育东宝’托育服务”专栏,动态调整完善“托育政策”“托育机构”“母婴室”等服务内容,方便婴幼儿家长随时查询。通过联通公司向市内全部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托育政策短信服务。三是筹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推动“育东宝”托育服务地域品牌标识使用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来源:东营发布、健康东营

         编辑:儿童友好专班

东营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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