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刘彤副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就我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相关政策规定,回应市民关切。
可以对外出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也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房确权发证,坚决杜绝城镇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等违法行为。
我国宪法明确,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市民如果想在农村居住体验田园生活,可以采取租赁农户合法住房的方式,租赁期限也是不能超过20年。
今年7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农村政策通气视频会,重申了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政策底线红线,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不能、两个严禁、一个不得”——
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
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
来源: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