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
“我酒量好,完全在控制之内!”
“就喝了一点,没事的!”
这样的侥幸心理
千万不能有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影响人的判断力和操作能力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现将近期查获的
一批酒驾醉驾人员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姓 名:叶*云
车牌号码:浙CG5G23
查获时间:8月14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霓屿街道正岙路口
酒精浓度:105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姓 名:黄*明
车牌号码:无车牌号
查获时间:8月13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霓屿街道霓中路与霓安路交叉路口
酒精浓度:50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郑*江
车牌号码:浙CE4T53
查获时间:8月6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大门镇仁前途路段
酒精浓度:42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罗*学
车牌号码:无车牌号
查获时间:8月14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霓屿街道霓中路与霓安路交叉路口
酒精浓度:39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郑*荣
车牌号码:浙CZ770C
查获时间:8月6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文化街17号前路段
酒精浓度:36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郑*清
车牌号码:浙CP0B35
查获时间:8月8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大门镇振兴西路与环岛北路交叉口前路段
酒精浓度:34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张*金
车牌号码:浙CG7X06
查获时间:8月8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大门镇仁前途转盘前路段
酒精浓度:33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吴*服
车牌号码:浙CL9S10
查获时间:8月8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烈士路三岔路口
酒精浓度:30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李*根
车牌号码:无车牌号
查获时间:8月6日
查获地点:洞头区大门镇仁前途路段
酒精浓度:21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醉驾猛于虎
心存侥幸要不得
以下酒后驾车的危害
请大家牢记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三审 | 翁定福
二审 | 吕为珍
一审/编辑 | 陈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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