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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源
出自后晋·刘昫《旧唐书·张允济传》:曾有行人候晓先发,遗衫于路,行十数里方觉。或谓曰:“我武阳境内,路不拾遗,但能回取,物必当在。”如言果得。远近称之。政绩尤异。
释 义
遗:失物。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形容社会安定,百姓淳厚,人们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唐朝的时候,武阳县有一位名叫张允济的县令,武阳县位于今山东莘县、河北大名县、馆陶县交界处。张允济到任后,以德行感化民众,体察民情,公平断案,使社会风气大为改观。
元武县与武阳县接壤,县里有位农民带了一头母牛在妻子的娘家一起生活了八九年。到了要分居时,妻子的娘家人不肯归还母牛,想占为己有。元武县的几任县令都没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位农民就到武阳县请求张允济断案,张允济说:“你自有元武县令,怎么到这里来告状?”农民泪流不止,把事情的始末讲述了一遍。张允济听后,想出了一个办法,命令手下人绑了那位告状者,用衣服蒙住他的头,将他带到妻子娘家所在的村子,说是抓住了一个盗牛贼。张允济召集村人,将村里的牛全部集中在一起,一头一头询问牛是从哪里来的,妻子的娘家人不知道其中的缘故,又担心受连累,就指着那头强占来的母牛说:“这是我女婿家的牛,从哪里来的我就不知道了。”张允济随即揭开牛主人蒙头的衣服,对他妻子娘家人说:“这就是你女婿,你可以把牛还给他了。”妻子娘家人叩头服罪。
张允济在回来的路途中遇到一个种葱的老妇人,搭了一座圆形草房在那里看葱,张允济对老妇说:“你不用每天这么辛苦地守着,只管回家去,如果你的葱被偷了,就到县里告状,我来给你处理。"老妇人听从了县令的劝告,回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看,地里的葱被偷了。老妇人急忙告诉了张允济。张允济便将附近村庄的村民都集中起来,一个个进行盘查询问,很快就找到了盗葱的人。
还有一位做买卖的人,天亮前就急匆匆地赶路,途经武阳县时,不小心把衣裳掉到了路上,走了十几里路后才发觉,心中十分着急。这时有人劝他说:“没关系,你不用着急,我们武阳县民风淳朴,路不拾遗,你只要回去找,一定可以找到。”买卖人半信半疑,心想回去找找也无妨。于是他转身回去,果真找到了他丢失的衣裳。后来这件事传开了,远近的人都称赞张允济政绩优异,深得百姓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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