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各市州农电服务公司
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
(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湖南省各市州农电服务公司联合委托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先面向湖南省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考生开展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培养一批具有全日制电工类大专学历水平,具备农村供电服务所需的电力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并安心在乡镇供电所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2024年湖南省高考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考生或户籍为湖南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考生,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湖南省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身体健康,能适应供电所工作,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色盲;双耳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性残疾;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的疾病;其他经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电力作业岗位者。
三、招生专业
01
供用电技术
(供电服务方向)
培养具备配电网电力客户服务、线路运维、市场开拓等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能够从事电力营销、配电线路运维、新型业务开拓等工作的“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供电服务现场工程师。
02
输配电工程技术
(供电服务方向)
只招男生
培养具备农村配网线路和设备巡视、运维及营销服务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能从事10kV配网运维、0.4kV低压配电运维、设备管理、台区营销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四、招生计划
2024年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招生350人。按地区:重点帮扶县70人,非重点帮扶县280人。按专业:输电专业200人;供电专业150人。其中输电专业因工作性质建议仅男生报考。
各市州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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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方式
定向培养的学生由学院按专业独立编班学习,纳入所属院系统一管理。根据农电服务公司业务需要,各市州农电服务公司与电力职院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设置针对性基础理论、实操技能等教学内容,确保满足各市州农电服务公司工作需要。
六、志愿填报
(一)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4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专科提前批“单个志愿”栏中填报。
(三)投档录取
1.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学院,学院在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分科类、分县市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
2.符合报名条件且户籍为15个重点帮扶县的考生,以县(县级市、区)为单位,根据各重点帮扶县招生计划,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本县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考生,再录取本县户籍的其他考生。
3.符合报名条件且户籍为非重点帮扶县的考生,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非重点帮扶县招生计划,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本市非重点帮扶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考生。
4.同等条件下如遇考生分数相同,则按湖南省高考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5.省教育考试院按学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
6.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培养计划转为高职专科批的普通计划使用。
七、学生就业
1.学生毕业后,达到农电服务公司委托培养协议录用要求的,统一按照协议约定,推荐到各市州农电服务公司乡镇供电所工作。
2.学习期间,定向培养学生须接受中期和末期两次考核,考核方案由各市州农电服务公司和电力职院共同制定。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相应的农电服务公司终止委托培养协议,由电力职院另行推荐工作。
八、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