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
“小浆便民e站”
为大家推出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全流程办事指南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办理时间:全天办理
监督投诉电话:028-85006372
(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办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可选择现场办理、网厅办理及同步办理的形式。
网厅办理:1、“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cdhrss.chengdu.gov.cn/
2、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chrss.org.cn/scggfw
3、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通过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同步办理。
最终结果查询途径可选择“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cdhrss.chengdu.gov.cn/或拨打咨询服务热线028-12333。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三、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办理条件
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
五、申请材料
新开办企业已实现企业社会保险同步登记,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能同步完成联网登记的,参保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注册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四川省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网上申报)。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下载)
六、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
七、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八、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厅:1.法人登录“‘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2.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备注:该业务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二、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三、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五、申请材料
企业在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注销且无社会保险欠费、退费等未办结业务的,通过联网数据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通过联网数据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自助经办或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四川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表》(网上申报)。
2.市场监管等部门注销、吊销或法院批准破产等相关材料(未能同步完成社会保险联网注销登记的提供)。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下载)
六、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
七、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八、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厅:1.法人登录“‘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2.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备注:该业务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一、服务内容
参保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依法申请补登记。
二、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三、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办理条件
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单位因漏报等原因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依法申请补登记。
六、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补登记距申报当月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网上申报);
2.补登记距申报当月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网上申报第1项材料;参保地为成都的需补充提供第5、6项材料);
3.补登记距申报当月12个月以上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5项(参保地为成都的需补充提供第6项材料)。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应参保未参保补登记申报表》;
2.补登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职工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或者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书面处理决定,投诉、信访以及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实并核定后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
4.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
6.按月发放工资的职工本人银行流水。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下载)
(上下滑动查看)
七、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
网厅:1、“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cdhrss.chengdu.gov.cn/
2、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chrss.org.cn/scggfw
3、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上下滑动查看)
八、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厅:1.法人登录“‘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2.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上下滑动查看)
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该业务申办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3.职工参保补登记办理成功后,应及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完成工资申报和费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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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雨薇
责编:董 乐
审核:马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