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
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明确指出
11月1日起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
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
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
政策一出
可羡煞了广大女同胞
↓↓↓
事实上
“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全国已经有近20个省份
明确规定了“痛经假”
浙江也在其中
浙江:最多可休2天痛经假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后,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女性职工的这一权益得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近20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这一权益。
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下: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专家:痛经假需解决落地难
相关报告显示
全国有55%的女性
都曾经或正在遭遇痛经
一项针对医院护士的研究表明
在调查的200名女性护士中
75%的女性在经期时会感到烦躁和焦虑
超过七成女性渴望在经期能够休息
但是多地女性反映
在请“痛经假”时
总会面对许多阻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假期待遇问题也阻碍了痛经假的实施。待遇不明确,使得员工在请假时担心工资、社保等是否正常缴纳。
点个和
转发让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