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日前,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新矿法学习会和非法采矿案实务培训会。此次论坛汇聚了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以实现矿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保障国家矿产资源的安全。
论坛上,与会嘉宾纷纷强调法律在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供给安全中的不可或缺性。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置于首要位置,通过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等规定,从法律层面构建了一套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自然资源部矿保司原司长鞠建华指出,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不仅强调了矿产资源安全的重要性,还积极回应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企业对法治建设的期待。这有利于鼓励矿业投资、推动矿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并促进矿业的整体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原副司长朱振芳则表示,新法落实了民法典中关于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不再对矿山企业的性质进行区别对待。这是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视和保护,也是优化矿业营商环境、吸引矿业投资、繁荣矿业市场、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提到,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新增了“矿区生态修复”一章,对矿区生态修复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不仅是对当前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趋势的积极呼应,也意味着矿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同时,他也指出,法律的施行对矿业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矿业法律界人士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则强调了矿业法治建设对专业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他指出,矿业律师的数量和质量提升需求日益紧迫,矿业律师的作用也越来越关键。此次论坛正是推动更多法律人士和矿业法治复合型人才加入矿业律师队伍的契机。同时,他也提倡通过智库思维,推动矿业律师与多方机构的互动合作,打破专业与行业之间的壁垒,搭建共享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效应。
矿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矿产资源法的修订较好地回应了行业的期盼,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国矿业行业良性发展的难点问题。这不仅有利于鼓励矿业投资,还为矿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