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金圆股份及实控人收到证监局罚单。
近日,金圆股份及实控人之一赵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警示并处罚。
公告显示,金圆股份被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之一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辉以及财务负责人、董秘方光泉分别被罚款150万元和40万元并收到警告。
当天,方光泉还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担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聘任邱永平先生为公司代理董事会秘书。
资料显示,金圆股份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水泥、辅料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等为主业的建材公司。
2021年,金圆股份连续签订三份投资框架协议,拿下了阿里辰宇矿业51%股权、锂源矿业60%股权、西藏和锂锂业51%股权,由此进军盐湖提锂。
据金圆股份披露,其最重要的捌千错项目正对原2000吨碳酸锂试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优化及提升,陆续投入4000吨产线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同时,正多方面洽谈海外锂资源项目,积极在海外布局、探寻获取锂资源。
2023年10月至12月,赵辉、方光泉等以支付货款名义将金圆股份4.07亿元资金转至供应商,最终资金流入金圆股份控股股东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欠金圆股份的往来款。
这一金额占金圆股份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6%,占金圆股份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0%。吉林证监局认为,此次事件构成对金圆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年4月19日,金圆股份通过临时报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4月20日,金圆股份公告,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年12月1日,金圆股份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当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及《立案告知书》。
2024年12月11日,金圆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收到金华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2025年1月11日,金圆股份宣布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证监局对金圆股份及赵辉、方光泉进行处罚并予以警告。
随着处罚的落地,这起历时一年之久的违规事件或许可以告一段落。
编辑: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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