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萍乡市公安局积极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双月”行动,持续加强通道查缉、巡查排查、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全面整治消除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隐患。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捣毁非法生产、存储窝点6处,办理案件10起,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处罚烟花爆竹有证企业2家,收缴烟花爆竹1897箱。
行动开展以来,萍乡市公安局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有证生产经营企业原材料仓库、中转库、成品仓库进行全面清查,源头规范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围绕与相邻省毗邻交界区域、边远山区、已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工房仓库开展清查排查,全面排查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推行“排查—整改—反馈—销号”的闭环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排查整改,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行动以来,发现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32处,捣毁非法生产、存储窝点6处,发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查处相关违法犯罪人员,查获烟花爆竹1062箱。
行动期间,开发区公安分局联洪派出所联合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重点行业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发现某商行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180余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依法传唤店主吴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充分整合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查缉。在重点路段科学设置查缉点位,全市启动41个“打非治违”联合执法点。与湖南省浏阳市大瑶省际检查站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省际边界重点通道管控,加大查缉力量,严查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严防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切实加强对运输过程的动态管控和监督检查,努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行动以来,全市共建立固定或临时查缉47处,共出动公安、应急、交通运输、市监及乡镇干部等查缉力量1102人次,检查过往车辆5100余次,盘查并宣教1.2万余人,破获案件3起,抓获5人,处罚烟花爆竹有证企业2家,收缴烟花爆竹835箱。
行动期间,莲花县公安局民警在莲花西高速路口卡点通过开展车辆查缉行动,现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箱式货柜车,嫌疑人在高速路口接受盘查时弃车逃离现场,后经违法犯罪侦查中心研判,1小时后将其抓获归案,经查该车辆为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非危爆专用运输车辆,车内装有烟花爆竹835箱,且嫌疑人不具备售卖烟花爆竹资质,目前已依法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人。
行动以来,共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2.1万余份,悬挂横幅1600余幅,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张贴举报小程序宣传单3600余份,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提示宣传短信40万余条。
统筹调度各县区委宣传部,抓好村组、社区等重点阵地宣传,运用横幅、公益广告、应急广播、“大篷车”“巡逻车”等载体,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社会宣传。通过市局服务群众测评中心电话随访,群众对“打非治违”工作满意率达99.19%。在村(社区)组织召开屋场群众贴心会共351场次,在企业累计对2000余名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面对面向群众开展普及“打非”常识。制作推出“打非治违”系列短视频在“萍乡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对通过网购、朋友圈等线上售卖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进行重点科普宣传。
行动以来,萍乡市公安局联合应急管理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共销毁4222件烟花爆竹,办理案件10起,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处罚烟花爆竹有证企业2家,有效震慑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湘东分局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扣押非法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10箱,并对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制品进行集中销毁。
上栗县公安局通过对前期案件进行“一案八查”,发现曾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带引线的内筒”,销售金额达60余万元,民警经过两日两夜奋战,成功抓获嫌疑人曾某,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萍乡公安将紧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全力夯实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推进“双月”行动走深走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萍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