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无灯光或光线弱等
视线不良的行车环境下
驾驶人可能难以及时发现行人
稍有不慎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夜间行车
牢记“被看见”才安全!
11月4日,邵阳县五峰铺水田村路段,彭某生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从五峰铺往罗城方向行驶时,因夜间行驶视线不良,未注意观察路边情况,未发现穿着深色衣服、在路边散步的刘某生,将其刮擦倒地,事故造成刘某生轻微受伤。
靠边行走,切忌突然横穿马路
行人夜间外出时尽量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靠边行走。在国省道上步行时,建议靠公路左侧逆向行走,更便于观察来车动向情况,必要时躲到路肩以外。
提前观察,确认安全再通过
夜间出行,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路段通行,不要进入高、快速路等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过马路前,请先停下来观察左右两边的来车情况,根据灯光判断距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切记不可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道路。
被看见才安全
凌晨、夜间或雨雾天气下,因视线不良,能见度低,请牢记“被看见 才安全”!出门时应穿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比身着暗色衣服更安全,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特别是老年人最好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黄色、荧光色衣服在夜晚最为醒目,或者打开手电筒、打开手机闪光灯,要想办法让机动车驾驶人看见自己,远离车辆,确保安全。
◆供稿:六中队
◆编辑:吕 洁
◆校对:陆 荣
◆签发:吕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