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交警:酒驾不可“尝”试 切莫心存侥幸

文摘   2024-11-08 15:21   湖南  

11月6日,邵阳县公安交警在谷洲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58分许,一男子驾驶摩托车看到交警在中心街道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急忙将车停到路边以躲避检查。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辆,当走近时,交警闻到扑面而来的浓浓酒味,遂依法对驾驶员覃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0mg/100mL,确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后,民警依法对覃某平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事后,据覃某平称,自己在买酒时就尝了一口味道,本以为没事,不会查出酒驾,没想到快到家门口就遇到交警检查,最终受到法律的处罚。



安全驾驶是每位驾驶员的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也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迎接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供稿:一中队

◆编辑:刘惠芳

◆校对:陆  荣

◆签发:邓建华

邵阳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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