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国家一直在改革土地原则上就是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中心。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003年,国家正式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因此,我们更加了解清楚土地承包原则和法律基础之间的关系。
一、土地承包期限历史过程
从1983年实施了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是15年;从1997年开始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再延长30年,这就到了2027年。然而,最近发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第20条提到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到2057年。
二、土地确权明确农民拥有土地的权益
土地使用证
从2014年,国家就开始对农民承包村集体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拥有土地面积和承包关系。
土地法也明确指出:严格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继续延长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30年不变。也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那么,在这承包期内,新增和死亡人口土地咋办?
三、农村新增人口在承包期内获得土地的办法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可以依法预留机动地;
2、通过依法开垦增加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4、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就是拥有土地不想耕种的农民手中流转,通过付费方式获得土地;
5、无继承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作为预留地,可分给新增人口;
新增人口可以通过以上五种方法获得土地、耕地
四、死亡人口土地如何处置
1、家庭成员继承
2、家庭成员全部去世该户没人了,那么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作为预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