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根据国家重要战略、急需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有关要求,着眼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引领高校学生在传承中华文脉、建成文化强国进程中挺膺担当,开设“青年实干家计划·青春传承中华文脉专项”,制定工作指引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地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重点,统筹地方历史文物古迹资源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需求,组织相关高校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古文字学、考古学、文化产业管理、新闻传播、艺术学等相关专业硕博研究生,到地方各级博物馆、文旅部门等单位开展实岗锻炼,通过专业化保护、精细化改造、特色化展示、创新性发展,促进地方文物保护研究与文化阐释传播,引领高校学生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发挥作用,在历史文化滋养中厚植文化自信,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1. 文物古迹研究保护利用。参与国家有关重大区域战略规划、资源价值突出的重点项目,开展重点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展示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古建筑、古文字、重要石窟寺、大遗址、文物主题游径、藏品数字化等保护利用、展陈展示、开放服务等,参与实物、文献、档案、史料和口述史征集整理工作,引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推动数字化赋能相关工作发展,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和文物领域科技应用水平。
2. 文物和文化遗产价值阐释传播。充分发挥公共教育、文化服务等作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宣传推介、课程开发等工作,强化内容建设,创新表现手法,拓展传播渠道,提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扩大相关工作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策划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等活动,打造文物对外宣传品牌,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3. 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与产业营销管理。参与文化文物单位运营服务、陈列展览、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打造传统文化营销亮点,支持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方式。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体育游艺、传统工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助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研究推广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4. 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内部风貌提升、环境改善、数字化展示等整体性保护利用,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等的保护力度。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区进行文化资源开发、保护与利用。参与相关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报告咨询、展陈讲解等工作,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除以上项目外,服务地团组织可会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设置若干具有本地特色的自选项目,明确工作任务。
1. 岗位设置(2024年11月)。由省级团委统筹,面向市县和博物馆、文旅行业等相关单位摸排实际需求,提出岗位申报计划,并于11月30日前反馈《“青年实干家计划·青春传承中华文脉”专项岗位对接表》(附件)。鼓励各地加强项目设计、优化岗位设置,更多采取项目式、组团式实践等方式开展工作。
2. 招募选聘(2024年12月)。省级团委组织省内高校面向相关专业硕博研究生宣传动员,坚持个人自主自愿与团组织推荐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员招募,对拟推荐的学生从政治素养、学业表现、纪律作风、身体健康等方面严格把关。原则上,每省份可提出不超20个省外人员需求,由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协调省外高校进行人员招募。陕西、甘肃、河南、山东、山西、浙江、四川等文化资源丰厚地区可适当增加数量。优先支持人才需求较强的县级文博单位,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所在地区以及红色资源丰富的革命老区等。
3. 人岗匹配(2024年12月底—2025年1月)。根据岗位计划数量和报名情况,由服务单位通过适当方式综合确定到岗人员,并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和个人特点合理设计具体工作任务。上岗前,省级团委应会同服务单位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地方概况、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管理规定、安全教育等。
4. 实岗锻炼(2025年全年)。实岗锻炼为期1年,采取“假期(课余时间)线下为主”和“平时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在岗服务应不少于60天,有条件的可增加至90天或更长时间。为保证线下在岗服务时间,可优先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学生开展工作。由高校和地方团委协同对参与项目学生进行指导。高校统筹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学术导师”,服务单位为参与学生配备“实践导师”,确保参与学生切实发挥作用。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和省级团委动态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依托团属媒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
5. 履职评价(2026年1月)。聘期结束前,高校学生应向基层服务单位和省级团委提交履职报告和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资政报告、学术论文、技术发明、对策建议、访谈实录、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对在岗服务时间达标、圆满完成实践锻炼的学生,由相应聘任方团组织颁发实岗锻炼证书,符合条件的可计入思政课实践学分、个人志愿服务时长、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履历记入学生档案。
项目以年度为周期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下一年度项目,并逐步扩大覆盖面。
编辑 | 杨 媛
审核 | 卞泓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