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太仓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政务   2025-01-20 08:02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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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今天白天:多云

最高气温:13℃左右,最低气温:1℃~2℃

西北风3~4级



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的传统习俗之一

小伙伴们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一定要注意

这些区域

  禁燃!禁放!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及我市相关规定

我市禁放区域内

(东至岳鹿公路及其向南延伸段

南至前进新路、健雄路

及其向东延伸段、太仓与上海交界

西至吴塘河

北至339省道)

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

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点击查看大图)


小布提醒: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火车站、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4.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5.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6.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7.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苏州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购买携带提示






1.市民应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正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非标产品,拒绝非法流动摊点,拒绝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和朋友圈购买寄送烟花爆竹。


2.个人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不当储存引发安全问题。


3.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4.严禁在托运的行李、货物和邮寄的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


5.严禁快递寄送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
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自觉禁放、少放烟花爆竹
让太仓的空气更清新
环境更优美
城市更宁静!


融媒编辑丨刘嘉瑶 计海新/图

校对丨唐倩
责任编审丨邢智丰 夏凤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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