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 “关于区外就业补贴”问题。
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为那曲户籍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7月毕业于西藏**大学,2020年6月入职河北承德大阪城**(属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自2021年1月 1日起,对在区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现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承诺在区外就业期限不少于5年的西藏籍少数民族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一年内),社保缴费满一年以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的规定,您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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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聂吉敏
校对:邓秀均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