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创业,景德镇居民可以这样办!

文摘   2024-12-01 23:12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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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快办 高效办

“个人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改革目标


聚焦创业者在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业务的实际场景,全面优化服务环节,重构并联预审、部门并联审批等审批流程,实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补贴申领”“创业开业指导申请”“共享核验营业执照信息”“发票票种核定办理结果查询”等8个事项的一键分发和全部或部分联办。通过线上提交创业需求,线下创业指导师电话政策解答的方式,为创业者在创业初期提供专业的就业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二、申请条件


1.就业登记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
2.《就业创业证》申领
已经完成就业登记的人员。
3.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
(1)贷款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3)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5.创业补贴申领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50%;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 50%;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捕渔民。
6.创业开业指导申请
有创业愿望或正在创业的劳动者。
7.共享核验营业执照信息
通过江西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核验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8.发票票种核定(含纳税人信息确认和税(费)种认定)
税务信息确认: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表单信息及确认其他税务管理信息,对于市场监管部门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进行补充确认。
发票票种核定:纳税人办理了税务信息确认后需要领用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以及领用方式。纳税人需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进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税(费)种认定: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时所申报的行业、经营范围和应税行为(财产)信息,以及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依法取得的其他相关信息,对纳税人具有申报纳税义务的相关税(费)种进行认定。


三、办理材料


1.就业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2.《就业创业证》申领
无材料。
3.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
(1)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2)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5.创业补贴申领
(1)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2)毕业证(已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必须提供);
(3)学籍证明(以高校在校生身份申请“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必须提供);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5)企业财务报表(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创办企业人员提供);
(6)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创办企业、创办个体工商户类人员提供);
(7)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创办个体工商户人员提供);
(8)进货单(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创办个体工商户人员提供);
(9)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在外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凭证(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
(10)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证明材料(办理“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
6.创业开业指导申请
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7.共享核验营业执照信息
无材料。
8.发票票种核定办理结果查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渠道
1.江西政务服务网

进入网址即办:

https://www.jxzwfww.gov.cn/jxzw/zwfwwPrefecturePage/zwwsbjyjscli/?onethingId=fp8k0YixcINl8tAmhrf27&flag=gj#/
2.赣服通
扫码即办:
(二)线下办理渠道
景德镇市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均可办理。
市本级办理地点: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综合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


五、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七、咨询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0798-8330733

市政务服务中心导服台:0798-8337929


责任编辑:余 健

文章来源:瓷都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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