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住建厅、各省市住建部门、建筑业那点事儿,
在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中,不难看出已慢慢弱化监理,而监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仅有的权利也已慢慢地在流失。监理何去何从已成为悬在从业者头上的一把利刃。
2023年12月,云南省住建厅印发《云南省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文附文末)
其中提出:
第十二条、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并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的新建、改建、扩建厂房或仓库。包括: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无独有偶,2023年7月,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提出:
经判定工程项目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法定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承担。
北京市
2020年2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1日起执行。
1、建设单位具备管理能力的,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无国有投资成分且不使用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对可不聘用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管理能力时,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无独有偶,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也发布了《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四十四条指出“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引起业内人士广泛讨论!
天津市
天津市住建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其中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取消在线备案,合并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无需进行设计方案审核,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评估评价,无需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监理;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无需建设防空地下室和缴纳易地建设费;联合验收合格的不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上海市
2018年3月,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
2018年3月20日起,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取消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真的是大势所趋吗?
看看网友的评论:
有人认为,取消监理制度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自主权和管理效率,减少成本和程序上的繁琐,并且认为监理现在的处境很尴尬和鸡肋。然而,有人则担心取消监理制度可能会导致质量风险和利益冲突的问题。
云南省原文如下:
云建审改办〔2023〕5号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滇中新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