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郓城公安依法查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近日,郓城网民刘某(化名)因恋爱纠纷问题,在抖音短视频平台内发送消息辱骂李某(化名),对李某(化名)的正常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化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严禁在微博、微信群(朋友圈)、快手、抖音等平台上发布和转发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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