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的
通 知
为做好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根据《政协濮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征集,截止时间以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议程确定时间为准。鼓励广大委员及早提交提案,2025年1月15日开始提案预审工作。
二、选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切实增强运用高质量提案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三、撰写要求
1.质量第一。认真落实“提案不在多而在精”要求,提倡政协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2件高质量提案。提案撰写前应认真学习《提案工作条例》,避免出现不予立案的情形。
2.格式规范。提案题目简短明了,使用“关于……的建议”格式,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内容应包含“背景或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部分,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件提案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建议可行。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原则,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坚持切口小、道理实、靶向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避免滞后性提案。提案提出前,提案者应注意与相关部门了解进展情况,以及过去相关提案和办理情况,对已办结且有较好办理成效的提案,应避免再次提出。
5.杜绝抄袭。提案要坚持原创,避免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抄袭炒作。对收到的提案将进行查重比对,杜绝抄袭行为。
四、深化集体提案和重点提案培育
1.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特色、优势,集中智力资源,提出更多高质量集体提案。
2.各界别、委员小组在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应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
3.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应加强日常协商成果转化,将协商会、专题调研、视察考察等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为集体提案,引导参与协商议政活动的委员将履职成果吸收到所提提案中。
4.市政协将加大重点提案培育力度,注重从集体提案和高质量委员提案中培育遴选重点提案,通过有关市领导领办督办、协商互动等方式,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推动提案建议落地落实。
五、提交方式及要求
1.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通过河南政协APP或濮阳市政协网站提交,不提供提案纸,不接收纸质提案。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2.提案以个人或联名提案方式提交,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
3.市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委员小组可以集体名义提交提案。以集体或组织名义提出的提案,不得再以其成员个人名义或者联名形式重复提出。
六、其他事项
提案者确定提案选题,可从《濮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参考题目》(附件2)中选择,也可另外选择。提案者确定的提案选题,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所联系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然后由各专委会统一转交提案委汇总备案。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所联系委员确定提案选题的指导和把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加强对集体提案的培育指导。
附件:1.“智慧政协”提案工作在线操作指南
2.濮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参考题目
3.关于不予立案的情形
联系人:石胜铭 6669159 18639356333
政协濮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附件2:
附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三)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四)与政协章程或者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五)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六)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七)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八)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九)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者追责的。
(十)超出本市管辖范围的。
(十一)指名举报的。
(十二)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十三)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四)属于学术讨论的。
(十五)内容空泛、没有提出具体明确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