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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的手法花样百出,海外华人也不慎中招。1月6日,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发布反诈提醒,提醒广大侨胞谨防换汇诈骗、租房诈骗、虚拟绑架。文中所述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2024年5月,诈骗分子以“优惠汇率”诱使张某交出欧元现金,承诺向张某国内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与此同时,诱使李某向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承诺向李某提供欧元现金。诈骗分子分别单线联络张某和李某,杜绝双方提前直接联系,并促成双方线下见面换汇。张某、李某线下见面期间,李某向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完成转账,诈骗分子在收到转账后失联,而张某因迟迟未收到人民币转账,未将其准备好的欧元现金交给李某。张某虽未遭受经济损失,但因担忧招致法律风险,拒绝配合甚至阻碍李某报警,双方发生矛盾纠纷。2024年12月,郭某通过上述方式,向另一位需要私下换汇的侨胞提供欧元现金,随后收到国内银行人民币转账。然而仅仅两天后,其国内银行账户因涉“不合法交易或诈骗犯罪行为”被冻结。以所谓“优惠汇率”进行私下换汇,既违反当地法规法规,又存在被骗风险。如需换汇,务必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如受骗,请第一时间联系汇、收款银行,争取冻结转账,并及时向意大利警局或国内户籍所在地、相关开户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2024年7月,李某初次来意留学前,因急于租房入住、开始学习生活,在某网络平台搜寻房源信息,与一名“房东”线上联络,并直接下单付费。抵意后,发现房源信息虚假,“房东”也失联,已付费用无法追回。2024年11月,杨某初次来意旅游前,在某正规网络平台寻找短租民宿房源,与一名“房东”线上联络。“房东”指导杨某转而使用另一个当地小众网络平台,请其在新平台上对某房源下单,支付短租本金和额外一天的押金。其后,“房东”利用新平台技术漏洞下架该房源、取消订单并失联,导致杨某无法获取退款。在未与房东或中介线下见面、未现场核实房源的情况下,冒然下单支付具有一定风险,建议尽可能实地看房、签署正规合同。如因短期旅游等原因不便预先核实房源,应警惕要求更换网络平台、缴纳额外押金、对退款无明确保证等的房源提供方,审慎下单或积极考虑其他低风险住宿服务。2023年9月,留学生小赵接到自称中国驻意大利使馆的电话,称其名下一张手机卡涉嫌拨打诈骗电话,要求小赵向公安机关报案,电话随即转接至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小赵通过Skype软件与“民警”建立视频联系,“民警”称其涉及一起跨国洗钱大案,同意大利“黑手党”密切相关,危及人身安全,并发送“警官证”、“逮捕令”,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进行24小时视频或音频监控。小赵在“民警”的恐吓与操控下,拍摄假装自己被绑架的视频。之后,离开原居所,停用原手机卡,购买新手机卡与“民警”联系,并交出个人微信账号和密码,向“民警”提供的银行账户转去“保释金”28万元人民币。“民警”随后失联,小赵意识到被骗,在联系上家人后得知,有人通过其个人微信向父母发送此前拍摄的假装被绑架视频,索要“赎金”,所幸父母未上当受骗。这类诈骗预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再通过技术手段将来电显示伪装成中国驻意使领馆、国内公安部门等电话,报出受害人详细信息,从而骗取信任,使其越陷越深。大使馆再次强调: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聊天软件与当事人沟通刑事案件,不会发送“警官证”、“逮捕令”、“保密协议”等文件,更不会以电话方式要求当事人汇款。本文由联合时报原创、翻译或编辑整理,版权归联合时报所有。如转载或改编发布请与本报联系确认,并注明内容出处。未经授权而歪曲、篡改、抄袭、剽窃本报创作,均构成抄袭,本报将全力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