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部署,按照伊春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优化供给、扩大内需、协同发力、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伊春市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及铁力市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铁力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铁力监管支局
协办单位: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营商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各乡镇、各银行机构
三、活动内容
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开展,消费者通过使用消费券的方式享受优惠,基本形式是群众消费、政府补贴、银联支付、市域通用,是政府主导、各方联合、市场主体参与、惠民利企的商业活动。
(一)资金投入。活动计划投入政府促消费资金190万元。由市工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旅部门组织区域内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本活动,预计带动居民消费1900万元以上。
(二)发放消费券。
在全市范围内,发放6.5万张,累计金额190万元的消费券。
(三)发放对象。所有在铁力市的旅居人员。
四、参与市场主体范围及资质
(一)参与主体。与银联合作的铁力市市场主体;未与银联合作,但有合作意愿的铁力市市场主体;经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参与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在铁力市经营的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加油站、文娱体育、商品百货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具备资质。参与市场主体要满足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条件,且有良好的经营状态,市场主体自主联系相关部门报名。
(三)参加程序。市场主体需到各银行机构办理签约、承诺书、申请码牌,银行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参与市场主体信息提报给市工信部门,市工信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确定参加活动市场主体。
(四)相关要求。参与活动市场主体需按照消费券使用方法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未达到消费标准使用的不进行财政资金补贴。一经发现骗取消费券者、弄虚作假者,将移交市监、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活动规则
(一)活动周期。电子消费券共分2期发放,共14天。第一期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点发放,计划发放3.3万张;第二期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9点发放,计划发放3.2万张。
铁力市人民政府一期电子消费券
发放计划
铁力市人民政府二期电子消费券
发放计划
(二)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方式
1、领取方式。在铁力的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点击“热门推荐”中“奖励中心”专区-点击消费券-输入验证码-领取成功。以APP注册手机号判定单个云闪付用户,每轮每档级的消费券可抢一张。
2、查询方式。在云闪付首页-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
3、使用方式。仅限线下到店消费。在市场主体消费时,打开云闪付使用扫一扫或付款码完成支付即可自动抵扣。
消费者在指定市场主体消费,单笔支付只能使用一张电子优惠券,货品通过云闪付仅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消费券在市场主体所有优惠让利最终价格基础上使用,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附件1
铁力市促消费活动参与商户明细表
来源:铁力市人民政府
编辑:杨朝伊 | 一审:于兴奔
二审:邓也含 | 三审:李 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