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大口钦中学】拒绝校园欺凌,对暴力说不

文摘   2024-03-19 08:06   吉林  


拒绝校园欺凌 

对暴力说不


校园欺凌和暴力,是不少学生的噩梦,学校坚决反对各种程度和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家长要与学校携起手来,家校共育,共同防范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的表现



肢体欺凌: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如利用身体动作殴打、踢踹、绊倒、暴力推搡等。

言语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如当面或背后恐吓、辱骂、羞辱、讥讽、嘲笑、诅咒、起绰号等。

社交欺凌:通过与其他人共同排挤、孤立别人,使其被排挤在团体之外,如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网络欺凌利用互联网等多元网络媒介散播伤害别人的言论、图片或视频等。

财物欺凌故意损毁别人的物品或索要钱财。

性欺凌以性或身体特殊部位为取笑,嘲弄对象等行为。

怎样辨别孩子遭受欺凌暴力



如果孩子遭受了校园欺凌,个体会有所变化,教师家长需细致观察,认真对待

1.身体经常出现难以合理解释伤口(如红肿、 淤青和割伤等)

2.经常告知家长自己生病,无明确原因的头疼、肚子疼或其他不舒服,要请假在家休息不想上学,甚至迟到旷课逃学,家长送孩子到校后,害怕家长离开。

3.出现失眠、做噩梦尖叫、食欲下降、精神恍惚,心不在焉等异常行为。

4.在学校或家里闷闷不乐,突然变得少言寡语,情绪表现上突然出现焦虑、胆小、沉默寡言,沮丧、悲伤甚至试图自杀。

5.对课程学习突然没有兴趣,成绩下滑,学习不在状态。

6.刻意改变上下学的时间或路线,有时可能携带刀具。

7.书包、文具和衣服等会有所破损撕裂,其他物品丢失、损坏。

8.下课后常常自己一个人活动,减少与其他同学沟通和交流的频率,比原来话少,将自己封闭。

9.有时以各种理由给家长要钱,甚至偷窃家里的钱物。

10.拒绝谈论学校里的事情或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或谈论时闪烁其词,兴致不高。

如果孩子有这些现象,教师家长及时沟通,校内校外紧密关注,甄别孩子是不是遭受了校园欺凌如果家长确认孩子遭遇校园欺凌事件或听说校园欺凌事件,要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和学校联系。

遭遇欺凌怎么办?



校园欺凌危害巨大,从每个学生、每个家庭的长远利益出发,迫切需要我们每位老师、学生和家长共同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防止、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一)我是被欺凌者,我可以这样做

1.保持镇定:不能胆怯忍受,更不能以暴制暴,要理智机智地解决问题。

2.机智求救:向路人呼叫求助或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3.生命第一:要注意策略,留存欺凌证据;依法保护自己,敢于告诉成年人(亲人和老师);记住相关重要人员的联系方式(亲人、老师、报警),关键时刻寻求帮助。

(二)我是受害学生家长,我可以这样做

1.控制情绪,保持理性,立即查证、判断事情的具体情况,不要采取极端措施;与老师沟通和确认情况,商议解决办法,注意避免在处理过程中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2.暂时放下其他事务陪伴孩子,倾听孩子;稳定孩子的情绪,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无论孩子表现出何种行为和状态或不愿说出具体情况,也不要斥责其懦弱,要耐心陪护。

3.与孩子交流、讨论,避免孩子因羞耻和尴尬而不愿提及,鼓励孩子谈论,让孩子信任,给孩子信心,随时能得到你的帮助。

4.如果孩子在心理上出现害怕上学、害怕出门、交友焦虑,自闭、自伤甚至自杀等倾向,要联系专业人士给予疏导帮助。

5.如果欺凌和暴力多发生在上放学路上,要亲自接送或安排较年长的学生陪同孩子上下学,直到问题解决。

6.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并且建立自信心。

7.第一时间和学校沟通,找班主任协调处理,若处理不当可找学校管理部门或校长进行处理,若仍没有结果,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8.保留证据,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孩子。

9.避免让孩子玩网络暴力游戏或看暴力影视剧。

10.给孩子做好表率,不把负面情绪带给孩子。

(二)我是施暴学生家长,我可以这样做

1.跟孩子讨论校园暴力行为,清楚明确地告诉孩子,学校、老师、社会、法律都不容许这样的行为,在讨论中让孩子明辨是非。

2.跟孩子讨论受害者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让孩子换位思考,体验感受。

3.对孩子实施一个有效而非暴力的且符合他的年龄与身心发展的惩罚,也可配合学校对孩子实施惩戒。

4.陪同孩子向对方真诚道歉。

5.重视对孩子的底线教育和人格教育,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并为他们制定规纪。

6.加强对孩子参与活动与行踪的掌控,了解他是否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与学校合作矫正孩子的行为,规范孩子言行,强化孩子的转变。

7.与学校合作矫正孩子的攻击行为,经常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转变情况。

8.对孩子的转变及时表扬,促进孩子良好习惯的逐步养成。

9.避免让孩子玩网络暴力游戏或看暴力影视剧。

10.家长要以身作则,维持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要向孩子示范如何控制情绪,不能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11.对孩子我们要做到鼓励,不强迫;尊重,不打断;不吝啬表达对孩子的爱,让孩子在尊重、平等与爱中,得到自信与滋养。

(三)我是学校/老师,我可以这样做

1.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2.关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区域,多注意,多监督,早发现、早控制。

3.为学生学习减压,多搞文体活动,增强学生之间的合作意识与交流机会,提高学生人际适应能力。

4.重视学生的心理疏导,可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专业手段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在欺凌行为发生后,要对学生积极进行心理干预,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理解。

(四)我是间接参与者,我可以这样做

协助者会参与部分欺凌的过程。

附和者通常不会参与欺凌,但会在旁边嬉笑、叫好,或说一些煽动性的话等。

旁观者不会偏向任何一方。也称保护者,偏向被欺凌者一方,行动要视情况而定,真实保护者会帮助或尝试帮助,包括直接阻止欺凌过程、向教师报告、鼓励被欺凌者向教师报告等。

要做到:

1.不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不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围观者有时会助长欺凌者的行为,对欺凌事件有催化作用,有针对性地分化围观者群体,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欺凌数量、减轻欺凌后果、防控欺凌的有效手段。


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学生实施的欺凌不完全是一个侵权行为,也可能是数个侵权行为组成,其损害的结果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由此,校园欺凌事情中的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下列举校园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如果从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阶层理论来看,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奸罪、猥亵罪等罪名。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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