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有时候确实“痛苦面具”
但失业更让人揪心
当然也有不少朋友
在选择离职的时候就计划
休息一段时间
那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主动离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案例
因工作瓶颈,小李决定向公司提出离职休息一段时间,也从网上了解到失业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又听朋友说主动离职是不可以申请事业保险金的。那么请问:小李如果主动离职到底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分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案例中,小李主动提出离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申领条件,故小李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所以:小李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个情形,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的是什么?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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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注意: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规定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税前工资计算。
被安排到新单位,经济补偿年限累计计算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政策来源: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NGQ3MTA2Y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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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在太原非个人意愿离职了
怎么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需要什么条件?申领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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