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明日报消息,11月26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苗延红到会讲话,李兴湖同志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冀萌新宣读省委决定。
福建省委决定:李春同志任三明市委书记,李兴湖同志不再担任三明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陈岳峰同志任三明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据三明日报消息,11月26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苗延红到会讲话,李兴湖同志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冀萌新宣读省委决定。
福建省委决定:李春同志任三明市委书记,李兴湖同志不再担任三明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陈岳峰同志任三明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