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细化了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区与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按照“管行业、管分类”的原则,各类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来讲,住建部门负责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文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乡村民宿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等。
《管理办法》鼓励各类行业场所主管部门、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党群团组织、志愿者、投放管理责任人等群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巡检队伍,定期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单位开展监督巡检。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