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贯通医疗资源,建立健全卫生人才良性流动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潼委组〔2022〕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遴选2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桂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田家镇卫生院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详见附件2)。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潼南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现工作单位服务满3年,且达到招录(聘)时约定的服务年限,同时须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 21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带上报名资料到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407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咨询电话:81656649 联系人:丁茂芸
(四)报名资料
1.《潼南区卫生健康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自荐书1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回复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潼南区卫生健康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报内容等。
五、遴选的程序
遴选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潼南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公示栏和健康潼南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
(二)考察(占总成绩的40%)
实行差额考察,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
(三)体检
进入考察程序环节的人员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以遴选职位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面试*60%+考察*40%。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按有关规定将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经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后发文。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会研究决定为准,本通知由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潼南区卫生健康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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