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4年第四轮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滁州市将于12月12日启动“徽动消费•乐享亭城”第四轮消费券发放活动,本轮消费券政府发放资金1000万元,平台配套资金61万元。发放种类为:汽车购置补贴、普惠消费券、电子产品消费券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一、汽车购置补贴
结合正在进行的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开展滁州市汽车购置补贴促销活动,活动期间消费者叠加享受补贴政策。
1.活动时间
12月12日-12月31日。补贴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动终止。
2.资金规模
补贴资金600万元。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同步配套优惠政策,消费者叠加享受商家自主折扣让利。
3.补贴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滁城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含)以内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滁州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4.补贴标准
个人购买新车车价(为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不含税价,下同)5万元(含)-1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车价2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汽车补贴7000元/辆,燃油车补贴6000元/辆。
5.发放平台
徽商银行滁州分行
6.申报流程
①消费者办理完购车、上牌手续后,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登录“徽商银行”APP,通过【“徽动消费·乐享亭城”汽车购置消费补贴发放申领】界面,在活动日期内在线提交补贴申报相关信息。②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交购车合同、购车发票(须为所购车销售企业销售发票)、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备注开户机构)等复印件;③由汽车销售企业负责整理消费者提供的纸质申报资料,每周按时提交至汽车协会,发放平台定时领取并审核。④相关申报资料经发放平台初审、市商务局复审,确认无误后,由发放平台拨付补贴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账户。
参与商家名单详见“徽商银行”APP汽车购置补贴申报活动界面。
7.相关要求
(1)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必须在12月12日至12月31日活动期间内,并于活动终止前在申请平台进行申报上传。
(2)消费者每购置1辆汽车,只可享受1次补贴,不可重复申报;消费者未从APP申报则不予受理纸质申报资料;严禁为抢占补贴额度虚假填报购车信息,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3)参加活动的车企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必须叠加享受原有优惠政策,让消费者充分享受政府补贴。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车企指导消费者在手机“徽商银行”APP上进行填报,并于每周五集中向汽车协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二、普惠消费券
1.活动时间
12月12日-12月31日。补贴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动终止。
2.资金规模
发放普惠消费券336万元,其中,政府资金280万元、发放平台配套资金56万元。参与活动企业同步配套优惠政策,消费者叠加享受商家自主折扣让利。
3.发放平台
建设银行滁州分行
4.领券方式
线上抢券,下载登录“建行生活”APP,在其APP首页点击“徽动消费 乐享亭城”消费券发放活动入口,根据公布的发券时间节点,进入活动界面抢领消费券。
5.使用条件
普惠型消费券在滁城线下适用消费券政策的实体门店使用,主要发放商超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普惠型消费券。每个发券周期每种券别仅能领取一张消费券,领取后7天有效(含领券当日),逾期失效。
普惠型消费券 | 使用条件 | 数量 |
30+6元券 | 单笔消费满1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17000张 |
50+10元券 | 单笔消费满2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17000张 |
90+6元券 | 单笔消费满3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18000张 |
参与商家名单详见“建行生活”APP消费券发放活动界面。
三、电子产品消费券
1.活动时间
12月12日-12月31日。补贴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动终止。
2.资金规模
发放电子产品消费券110.3万元,其中:政府资金105万元、发放平台配套资金5.3万元。参与活动企业同步配套优惠政策,消费者叠加享受商家自主折扣让利。
3.使用条件
电子产品消费券可用于购买: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智能手表(手环)、学习机、翻译机、无线蓝牙耳机等6类。
电子产品消费券 | 使用条件 | 数量 |
100+20元券 | 单笔消费满1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600张 |
300+20元券 | 单笔消费满2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750张 |
450+20元券 | 单笔消费满3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700张 |
750+20元券 | 单笔消费满5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 | 600张 |
4.其他要求
(1)本次活动销售发票须开具给消费者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在备注栏上注明政府补贴金额;即时消费,严禁将电子产品消费券预存、充值。
(2)消费者成功用券后发生退货退款情况,退还资金自动返回发券平台,滚投到下一批使用,消费券退还消费者账户,有效期不变。
参与商家名单详见“建行生活”APP消费券发放活动界面。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1.使用条件
在滁州市范围内,对购买符合以旧换新政策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同时,每辆额外补贴300元,补贴发放名单由市商务局定期收集,审核无误后委托建设银行统一办理。
2.活动时间
12月31日前
五、活动咨询
1.汽车购置补贴
汽车协会咨询电话:
郝经理 13855002800
徽商银行滁州分行咨询电话:
周经理 18755029071、0550-3010079
2.普惠消费券、电子产品消费券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建设银行滁州分行咨询电话:
陈经理 0550-3809553、18855098508
本次汽车购置补贴、普惠消费券、电子产品消费券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活动由滁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电话:3029323)
来源:滁州市商务局
编辑:宋阳
初审:陆云
审核:钟成玉
审签:傅安广
新闻邮箱:xczbnews@163.com
声明:转载“滁州广播电视”稿件,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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