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地方一所专门学校调研,看到墙上写着‘少年有梦,法不可违’八个字。这与四中首任校长王道元先生在训诫中开宗明义写到的‘以自食其力为本根,以协同尚义为荣卫’有相通之处——有梦者方能自食其力,循法者才能协同尚义。今天,我把这八个字送给同学们。”
“法治社会,合法的梦想都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我们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也要认识到自由是有边界、受限制的。这个边界和限制就是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国家的法律规定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大家在认真学习法律、严格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善于用好法律武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
从北京四中训诫中一句句发人深省的劝诫,再到现实中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个个令人警醒的案例,应勇以案释法、以事明理,紧密结合与同学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解释了为什么要尊法守法、如何做到尊法守法、怎样才能学好法用好法。
来源:检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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