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英文)》(2023)包括:前言;卷首;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实施和监督、立法、监督工作;关于依法行政;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关于人权法治保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关于法治文化;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结束语;“数”说中国法治建设2023;附录,全文共约6.3万字。
前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2023年,法治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23年,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生动书写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卷首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2023年第11期的署名文章。
文章提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对中国式现代化定性的话,是管总、管根本的。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
文章强调,党的领导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实施和监督、立法、监督工作
202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300件。全年共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22个报告,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
一、保证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对报送备案的1319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27件审查建议逐件进行研究。行使宪法赋予的任免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53名被任命人员进行宣誓。
二、统筹编制和实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并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立法规划提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共计130件。其中,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79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51件。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经济领域立法,修订公司法,作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完善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修改慈善法。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作出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修订反间谍法。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修订行政复议法。完善涉外法律制度,制定对外关系法和外国国家豁免法,修改民事诉讼法,重点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四、为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国家机构改革,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作出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五、促进高质量立法。一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坚持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拓展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五是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和工作协同。
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
关于依法行政
2023年,中国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行政立法工作。2023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25部,废止行政法规2部。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条约和国务院核准的条约16项。
二、依法行政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示范创建成果宣传推广、转化运用,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和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全面集中清理604部行政法规。依法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3021件,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纠正和处理存在违反上位法问题的法规规章。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9个领域33个罚款事项。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发展到11.5万人。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8.5万件,同比增长42.7%;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5.2万件,同比增长37. 5%。
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
2023年,政法系统把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作为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驱动,推动政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发展。
一、加强政法改革系统谋划。中央政法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首次分专题研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把政法改革置于法治建设整体布局中统筹谋划。中央政法各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本系统改革重大事项,加强跨部门交流会商,形成改革工作合力。
二、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研究完善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研究完善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培养、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司法惩戒制度。
三、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强政法单位内部制约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
四、持续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执行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五、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制度改革。
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
一、审判工作。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1081件,结案17855件;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557.4万件,结案4526.8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3件、典型案例57批610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855件11191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审结破产案件2.9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4万件、海事案件1.6万件。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539.1万件。审结婚姻家事案件217万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4.1万件6.1万人。执结案件9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6万亿元。制发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发布“知假买假”典型案例,规范裁判标准。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建立“法答网”,累计提问28万件、答疑23万件。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全国法院审结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914件、久押不决案件2455件6909人,清理占比分别为81.3%、86.8%。
二、检察工作。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25.3万件,同比上升28.9%;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出台《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3件。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威慑,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7万件72.6万人,提起公诉121万件168.8万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4750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7万件。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撤案13.9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876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79.9%。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9万件。
三、公安工作。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数与2022年基本持平,刑事案件立案数比2022年下降4.8%,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2%,连续四年保持在98%以上的高水平。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打掉涉黑恶犯罪组织1900余个。统筹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3.7万起。依法打击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8.4万起,挽回经济损失248亿元。发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涵盖行政许可、户口迁移、审批改革等事项。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创建命名100个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四、司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减假暂”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减假暂”案件办案质效。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31个省(区、市)已建立省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连通。截至2023年,全国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2万余人,办理解除矫正54万余人,有社区矫正对象71万余人。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并举办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截至2023年,共有406名港澳律师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
关于人权法治保障
2023年,中国坚持正确人权观,继续推进人权事业。6月,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办,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贺信。同月,《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出版发行,系统收录习近平同志围绕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10月,中国在第78届联合国大会上成功连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至2026年。这是中国第六次担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是当选次数最多的国家之一。
继续推进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2023年,中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8.4%。注重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积极参与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展示中国人权事业治理的实践与智慧。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2023年,中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夯实知识产权法治基础,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整体工作得到有力加强,取得积极进展。
一、健全法律体系。制定、修改出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二、推进知识产权依法获权。2023年,各类知识产权审批登记数量总体保持增长,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全社会创新活力有效激发。2023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92.08万件,中国商标注册量为438.27万件,中国著作权登记总量为892.39万件。
三、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职能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多个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万件,全国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7049件,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6.22万件。
四、加强国际合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积极推进外观设计法条约、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外交会议有关磋商进程,认真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举办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暨宣传周主场活动。
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2023年,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首个全国生态日的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一、生态文明立法。制定、修改一批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修订《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公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生态文明执法。全面启动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国新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7万件,较2022年增加 31%;涉及赔偿资金64.87亿元,较2022年增加62%。
三、生态文明司法。继续推进环境审判组织专门化。办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2万件,惩治环评造假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起诉破坏资源保护犯罪3.5万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8.4万件。
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2023年,中国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法学教育。全国各法学院校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融入到法学教育中,构建立德树人新格局。办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体系,每年培养输送10万余名法治专门人才。中央依法治国办、教育部评审确定首批51家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10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和20名提名奖获得者受到表彰。
二、法学理论研究。中国法学会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连续编辑出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10期,刊发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省部级单位或领导同志、专家学者等相关文章114篇;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被评为特等奖。中国法学会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开展研究,全年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20余场,相关成果得到立法机关普遍采纳。法学研究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数字法学研究。深化法学各学科各部门各领域研究,积极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关于法治文化
2023年,法学法律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举办首届敦煌法学高端学术论坛。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项目,出版《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
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加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深入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保护、宣传运用,用好江西瑞金、甘肃南梁、陕西延安、河北西柏坡等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三、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八五”普法基础工作,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着力推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关于涉外法治工作
2023年,中国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开展政府间法治对话,持续推进司法协助和国际反腐败合作,丰富对外法学交流,涉外法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为完善气候变化、海洋治理、国际反恐等领域的国际法贡献中国方案。
二是积极主持并参与政府间法治交流,积极参与并举办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对话活动,促进国际法治合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司法协助和国际反腐败合作持续推进,国际和区域框架下的法治合作建设成果更加突出。
四是加强对外法学交流,继续深耕多双边交流,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流,成果丰硕。
结束语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蓝图。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生动实践,从法治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数”说中国法治建设2023
2023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绩。通过一组组数据,感受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成绩、新亮点,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的铿锵步伐,感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附录
一、202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律解释及决定目录
二、2023年国务院制定和修订的行政法规目录
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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