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协同共治 共护绿水青山

文摘   2024-11-11 21:29   甘肃  

为充分发挥公检法在林草保护中的职能作用,纵深推进林长制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衔接配合,助推提升各级林长依法治林能力,形成资源保护强大合力。近日,莲花山管护中心与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洮河林区法院签订《莲花山林区林长制协作协议》,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四长”协同共治,共护莲花山的绿水青山。

莲花山林区林长制协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核心内容包含五大方面:一是工作会商机制。四方通过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莲花山保护区资源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资源信息共享渠道,共同加强资源数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的信息共享,实现资源互享互通。三是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四方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保护区林草案件进行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林区社会治理等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实现刑事司法、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四是联合行动机制。联合开展“绿盾”“清风”“打击毁林毁草”等各类专项行动和重点时间节点宣传活动,形成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五是协作保障机制。四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互邀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共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安排专人负责,实现常态化沟通联络,确保渠道畅通。

此次“四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将“独唱”变为“大合唱”,真正构建起了跨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下一步,莲花山管护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该工作机制,增强协同推进“护绿”合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织牢织密莲花山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网,为深入推进保护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   源:莲花山管护中心

编   辑:陈建红  马婷

主   编:覃   霞  责编:范海东

总监制:陈克义  监制:姬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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