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危害无穷,心存侥幸,后悔莫及

文摘   2024-06-03 18:38   云南  

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威信交警查处酒醉驾不分时段、不分地点、更不分昼夜,在这里没有夜晚与白天,只有危险和安全。威信交警在5月20日当晚一小时内便查获两起女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05月20日20时30分许,晋某驾驶一轻便摩托车行驶至威信县龙泉路与茶园路交叉口15米处时,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被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经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检验,晋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检测结果为92.4mg/100ML





案例二    

2024年5月20日21时20分,韩某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行至龙泉路与麒麟路交叉口15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



更有甚者
无知无畏
不思悔改
竟在两日之内
两次酒后驾驶被查


2024年5月24日8时18分,朱某驾驶一小型汽车行至张家界-巧家1168公里4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



     2024年5月25日9时35分许,朱某驾驶一小型汽车行至威信县张巧线1145公里300米三中路段时,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此外,驾驶员还应提防“隔夜酒”。由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些人即使在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早上或下午开车,也可能因为体内酒精未完全代谢而被检测出酒驾或醉驾。而且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即使经过一个晚上,也不意味着酒精已经完全从体内排出,驾驶员在不确定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切勿驾驶机动车。 6月以来,威信公安交警在短短三个早晨便查处数起“隔夜酒”酒驾违法,希望广大驾驶员警惕。

 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
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
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

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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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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