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义乌所有中小学!教育部:学校食堂不得加工这些高风险食品

教育   2024-11-27 21:03   浙江  


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
与学生共同用餐;
学校每学期应面向师生和家长
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
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
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


《指引》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于加工制作,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指引》对膳食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来源:微言教育、浙江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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