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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侯琳良 王 者
天气渐凉,我国北方地区陆续进入供暖季。前些年的这个时候,闵捷都忙得脚不沾地。作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他既要做好供暖工作,又要迎接相关部门的各类检查。
“今年检查明显少了,目前一共迎检两次。”闵捷说,不久前临沂市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来公司检查安全生产事项,“检查不到1小时。”而在过去,闵捷的公司每月要迎检多次,每次都要安排人员接待、准备汇报材料等。
检查次数减少、效率提高,离不开“综合查一次”改革。今年7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关键在于梳理不同部门的责任清单,抓好统筹协调。山东省司法厅健全完善入企检查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形成500项行政检查事项,明确实施机构、设定依据、层级权限等。今年以来,山东省入企检查次数减少30%以上。
“清单规定,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联合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提报计划,平台自动匹配相关部门,生成联合检查任务单,实现‘一次到企、集中检查’。”临沂市司法局副局长黄伟说。
涉企执法,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既维护法律原则,又贯彻立法本意,呵护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最近,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时发现,一家鞋店有款皮鞋耐磨性不合格,按规定要罚款。经查,涉案产品货值较小,尚未对外销售,且店主不知情,并未造成社会危害。最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免除罚款,但要求立即整改。“马上下架相关产品,确保合规经营。”店主柳永凯当即表态。
推动服务型执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今年6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施行,要求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等原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细化裁量标准,制定减轻处罚清单13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7项。
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还要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形成执法监督闭环。
执法人员前脚刚走,山东泰森日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唐贵彬的手机便收到一条短信:请对执法过程给予评价。点开链接,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信息一目了然,他对执法态度、检查效率等逐一点评。“执法过程受到监督,让我们迎检时更有底气了。”唐贵彬说。
深化涉企执法过程全流程监督,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山东省7000余个执法主体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各地共查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708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440个。
“我们将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以更优营商环境促进市场活力不断释放,助推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山东省司法厅厅长杨增胜说。